二是欧盟的“开放创新”模式,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等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开放部分版权内容,鼓励产业发展与创新。合理的知识产权共享机制实现了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了产业整体竞争力。
三是日本的“知识产权战略本部”模式,利用国家力量形成知识产权战略本部,统筹领导规划战略、保护、协调、运用工作;从国家层面整合资源,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的强大合力,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韩国的“文化内容振兴院”模式,韩国一方面加强文化产品在海外的版权保护力度,打击侵权盗版;另一方面则是通过组织国际文化活动、提供翻译和推广服务等,提升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韩国政府机构通过为本国内容提供专业推广一条龙服务,为韩国文化内容的海外传播提供了全方位支持,促进了韩国文化的全球传播。
四、知识产权制度的文明使命
第一,对内要注重文化基因保护,以文化基因保护替代商业利益至上,通过制度激活传统文化的现代转译能力,让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焕发出新的活力。比如将中国传统神话故事进行现代化改变,使其更符合现代观众的审美需求,同时传承和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第二,对外则要推动知识产权文明对话与价值共创,构建知识产权文明对话的新模式,《伯尔尼公约》框架下的“权利对抗”转化为“价值共创”,促进不同国家和地区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通过对话与合作,实现知识产权的共同创造和共享,推动全球文化产业共同发展。
第三,面对未来,要在元宇宙空间预设“文化主权条款”,提前布局文化主权,确保AI时代中国影视作品在虚拟空间中的虚拟身份权与叙事主导权,为未来文化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五、具体建议:影视人滚烫的文化宣言
首先,政府需要积极引导与统筹规划,通过建立专门的机构或政策框架,从国家层面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协调各方利益,形成合力。其次,要将技术与制度进行有机结合,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效率,同时通过制度创新解决实际问题,如开放创新政策、分层版权许可机制等,共同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支持。第三,要注重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本国知产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为中国影视作品的海外传播创造良好国际环境。最后则是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目前影视剧侵权极其严重,尤其是网络侵权的情况,一播出就被盗版,一发行就被侵权。期待加大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激发创新活力,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的良性互动,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创新,推动文化产业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