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work committee

法务工作委员会
 热门关键词:娱乐法   法商论坛    法务委员查询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Notice
  
  
AI 短剧时代,版权与肖像如何守护
来源: | 作者:法务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6-05-07 | 17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图片

4月18日,第十六届北京国际电影节“智赋光影·法筑边界——影视行业AI应用的法律规制与权益保障”论坛举办,中制协法工委专家委员、阅文集团资深法务专家唐豪臻博士发表专题演讲,聚焦AIGC背景下微短剧维权新问题,结合实践分享行业痛点与解决方案。

唐豪臻博士指出,当前微短剧的保护范畴已全面拓展,涵盖真人短剧、当下热门的漫剧,以及未来风口的AI与真人结合形态。AIGC技术的革命性发展,正深刻重构网络文学与微短剧行业的生态格局——传统资源多向头部IP倾斜,而AI技术为中腰部IP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赋能机遇,形成了“AI改编漫剧/短剧→数据达标后拓展至动画、游戏”的全新开发路径,让更多小众优质IP得以突破圈层。

为充分释放AI技术价值,阅文集团已布局多项AI工具赋能创作与版权保护,包括辅助作家创作、规避创作漏洞的“作家助手”“妙笔通鉴”功能,精准定位小众IP的“版权助手”,以及助力作家转型编剧、高效制作漫剧的“漫剧助手”,同时将AI技术应用于海外翻译、游戏画面设计、衍生品建模等领域。唐豪臻博士强调,AI带来生产力跃升的同时,人类原创的价值愈发珍贵,阅文集团CEO兼总裁侯晓楠曾明确提出:“文字领域AI是助手,视觉领域AI是引擎,出海领域AI是桥梁”,阅文始终坚守人类原创的核心地位,反对纯AI自动化生成内容直接发布。

随着AI漫剧成为行业新风口,腾讯、字节、百度等大厂纷纷下场布局专门漫剧APP,漫剧已形成沙雕漫、AI漫剧、传统动态漫三种主要形态,行业呈现“疯狂发育”态势,但与此同时,新型版权侵权问题也随之凸显,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瓶颈。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于本月发布的《2025中国网络文学发展研究报告》,我国网络文学阅读市场达502.1亿元规模,同比增长16.6%;网络文学IP改编市场达到3676.1亿元规模,同比增长23.13%。

唐豪臻博士详细梳理了当前行业面临的核心维权难题。其一,侵权行为更趋隐蔽复杂,除传统搬运、蹭热点等不正当竞争外,“像素级抄袭”“缝合怪”式侵权尤为突出——部分侵权作品复刻知名影视剧名场面、台词、分镜,或拼接多个IP精华内容,通过倒叙、回忆闪现等手法规避比对,甚至出现“前30%抄核心精华、后70%随意拼接”的极端情况,举证难度极大。其二,UGC创作者侵权频发,AI技术降低创作门槛,部分普通人未经授权便创作IP相关短剧、漫剧,上传平台后通过流量分成、付费观看获取收益,或借此承接商业合作,侵权边界难以界定。其三,拟真人数字人肖像侵权成为新隐患,通过AI技术采集、修改人脸数据、模拟人声,打造“撞脸”明星的数字人用于微短剧拍摄,相关规制缺乏明确标准。

此外,维权流程中还存在多重困境:平台投诉标准不一、处理时效参差不齐,部分平台仅凭伪造授权书即可通过“反通知”恢复侵权作品上架;司法层面,侵权成本低、收益高,且微短剧、漫剧“48小时定生死”的短生命周期,与动辄数月的立案、司法审理周期严重失衡;跨作品形态调色盘比对难度大,侵权主体信息可能存在虚假登记,进一步增加了权利人的维权成本与工作量。据悉,2026年4月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式实施了针对AI漫剧的新管理规定,所有上架的微短剧、漫剧需完成备案,制作方、制作人信息可直接查询,有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侵权主体身份认定难题。

针对上述难题,唐豪臻博士分享了行业实践中的应对思路:通过AI技术生成比对调色盘,提升侵权监测效率;强化与平台协同,搭建高效投诉沟通渠道,推动快速处理侵权问题;参考虚拟主播“中之人”相关案例,以“身份同一性”为核心,探索拟真人数字人肖像侵权的规制路径。

演讲最后,唐豪臻博士强调,AI技术是产业升级的工具,而非创意的替代者。行业真正的危机不在于AI替代人力,而在于工具理性对人文价值的侵蚀,唯有坚守人类原创与艺术投入,才能打造符合时代需求的精品内容。

作为本次北影节论坛的重要分享,唐豪臻博士的演讲全面呈现了AIGC背景下微短剧行业的发展现状与维权痛点,提供了兼具实操性与前瞻性的解决方案,契合论坛“精准破解AI技术应用法律痛点、明确权利归属与创作边界”的核心宗旨,为立法、司法、产业界协同破解行业难题,守护原创生态,推动微短剧、漫剧行业及整个影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借鉴。


欢迎申请加入 

欢迎从事或热爱影视、音乐、游戏、动漫、直播、短视频、体育、演出等泛文娱领域的律师、法务、学者、仲裁员、法官等加入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务工作委员会!冯老师:13901308585

图片


 
组织人员
The organizer
领导班子
秘书处
专家委员
法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