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
职 务:合伙人、国樽文娱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教育经历:中国人民大学
工作经历:
李峰沄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曾任职于司法部法律出版社、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影视文娱、互联网新科技、资本市场等行业的争议解决及非诉法律服务。李峰沄律师已累计代理400多件诉讼案件,尤其擅长疑难复杂类的争议纠纷,代理多个千万级别的重大疑难案件均取得不错诉讼结果,服务过的客户有优酷网、土豆网、虾米音乐、来疯直播、UC浏览器、高德地图、阿里软件、阿里云盘、国广东方、腾讯视频、中国移动、宁波华数、安徽广电、贵州广电等,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灵活、独到的专业服务,助力客户拓展市场,深耕业务。
李峰沄律师还擅长公司股权、商事纠纷及投融资业务,曾参与办理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某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7.8亿;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等提供IPO、可转换债券发行、定向增发、精选层挂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等投融资服务以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公司治理、股权架构、合规审查、风险防控等方面具有丰富法律服务经验。
专业领域:
知识产权、泛文化娱乐、互联网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
李峰沄律师为优酷网、土豆网、虾米音乐、来疯直播、UC浏览器、高德地图、阿里软件、阿里云盘、国广东方、腾讯视频、中国移动、宁波华数、安徽广电、贵州广电、沙核科技等文化娱乐、互联网科技公司提供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为张某文先生、等明星提供私人法律服务。
公司治理、企业法律合规管理、企业风险防范及处置
李峰沄律师曾办理多起股东纠纷、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曾参与办理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某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朱某的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7.8亿;还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某上市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某上市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合同审查、公司治理、股权架构等方面具有丰富法律服务经验。
资本市场、投融资业务
李峰沄律师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如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某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某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IPO、可转换债券发行、定向增发、精选层挂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等投融资服务。
社会任职: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专家委员
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研究员
行业荣誉: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2024年年度潜力影视娱乐法律师
入选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优秀撰稿人才库”
发表文章:
1. 《视听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赔偿金额问题的实践分析》,入选2023年年度中国文化娱乐法治优秀论文。
2. 《网络服务提供者版权过滤义务的中国本土化考量》,入选2022年年度中国文化娱乐法治优秀论文。
3. 《明星艺德事件对影视剧合作的法律影响问题研究》,入选2021年年度中国文化娱乐法治优秀论文。
4. 《判例研究|网络直播打赏如何定性,赠与行为抑或消费行为?》,载微信公号“润创lawyer”2021年9月。
5. 《公司劳动人事规章制度相关法律问题实务指引》,载微信公号“杜威法律公社”2020年8月12日。
业务成果:
1. 参与办理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某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朱某的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7.8亿。
2. 某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原告进行维权,涉案标的5000万元,拿到胜诉判决。
3. 广东某集团有限公司诉某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涉案金额1260万,代理被告,一审、二审均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4. 某知名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诉某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1060万,代理被告,通过制定诉讼策略,迫使原告撤诉。
5. 广州某影业有限公司、福建某影业有限公司诉某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涉案金额800万元,代理被告,仅判赔10万元。
6. 某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某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案金额100万元,代理三被告,仅判赔5万元。
7. 安徽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天津某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涉案金额150万元,代理被告,生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8. 某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某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及侵权纠纷案,涉案金额100万元,代理被告,通过制定诉讼策略,迫使原告撤诉。
9. 某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诉某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著作权许可合同纠纷,通过制定诉讼策略,为客户挽回损失100万余元,一审、 二审法院均采纳我方全部诉讼意见。
10. 为明星张某文处理肖像权、名誉权等维权事宜。
11. 全程参与某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项目。
12. 全程参与某新三板公司精选层挂牌项目。
13. 参与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主板IPO项目(已成功过会)和定向增发项目。
14. 为大型央企、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