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北京市两高(上海) 律师事务所
职 务:商事仲裁部主任
教育经历:山东大学
工作经历:
1992 年—2000年 山东省潍坊法院 审判员
2000 年—2013年 北京城建亚太集团 行政总监兼集团法务总监
2013—2017 年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部门主任
2017 年—2022年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级合伙、部门主任
2022 年—至今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商事仲裁部主任
社会兼职:
现为西安地方金融协会与西安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专家,北海国际仲裁院、承德、濮阳、玉林、朔州,临汾、敦煌、十堰、开封、海南、哈尔滨、西双版纳等全国数十家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上仲、北仲(待聘)。仲裁共同体发起人。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中国法学会网络和信息法学会会员、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会员。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理事及贵州省企业权益保护负责人。《周末说法》栏目特邀嘉宾律师,《法治日报》《人民日报》特邀采访嘉宾。中国节能协会节能产业委员会首批特聘合作律师。拥有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证书(司法部、人事部,国家经贸委高级经济师)、高级 ESG 合规管理分析师)法律职业资格(三证合一)、基金从业资格。在文物艺术领域,兼为中国收藏家协会会员、书法家协会会员
业务成果:
发表数十篇专业文章,部分如下:
1999 年《人民法院报》:《建筑工程款优先权行使的立法建议》、
2016 年《法学周刊》《融资租赁合同及借贷、购销关联纠纷案审理思路》
2020 年《中国法学》杂志《中国仲裁案件现状分析及对策》
2020 年《中国律师杂志》:《律师的家国情怀》《法学家的文学修养》
2009 年《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问题与对策探讨》《法制与社会》
2009 -《加快发展我国金融衍生品的法律与市场环境思考》上海市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
2000《中国金融业:改革与发展及监管中的法律问题》《现代法学》
2017 年《消费金融信托业务十大法律风险与防范》
2022 年《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信托制度的发展》
2018 年《保险金信托业务研究》
个人办案事迹介绍:中宣部学习强国平台、人民日报综合版、人民网等央媒体以‘李宪明律师:砥砺践行律师使命,打造法治服务新地”2023-07-14 刊发
“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文章表彰(证据附后)文摘如下:
“李宪明律师要业务领域是重大商事案件代理与重大刑事犯罪辩护。专注于重大案件维权,重大、疑难诉讼案件代理和辩护。李宪明律师学有所成,有情怀有担当。跨界研究,博古通今,对中国文物艺术品保护的研究与司法实务尤其有独到之处。凭借着突出的专业素养和人文精神,李宪明律师参与审理及成功代理各类案件千余起,办理过诸多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集团诉讼案件,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在诉讼和非诉讼领域均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能娴熟地运法律知识解决客户的实际需求。在刑事辩护领域,主承办辩护的上百起案件,均获无罪、不起诉或减轻处罚。难能可贵的是这些成功案例不仅成功化解了社会矛盾,保护了民生利益,还弥补了法律漏洞,推动了
国家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
翻开这些案件档案,一宗宗鲜活的案件记载了一位律师对公平正义永恒的不懈追求。在诉讼领域,李宪明律师代理的最高院二审某国外资集团公司高管涉嫌侵害技术秘密案,提供的代理意见为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提供了素材,弥补了司法漏洞。该案关联的劳动仲裁数百万索赔仲裁案,促成了双方和解并撤诉,最大限度保护了中方劳动者合法权益,节约了司法资源。
其代理的北京某股份公司数亿元境外上市股权投资纠纷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诈骗案,为法院提供精准代理意见,成功民转刑,为众多股民挽回巨额损失提供了法律支持。
李律师代理的上海高院信托与租赁合同纠纷案,提出在多重法律关系冲突情况下重点保护信托利益,为司法裁判提供依据并推动了司法解释出台。
浙江衢州法院五百万商品房交易、套路贷纠纷案,从《物权法》角度及规范性开庭、规范性调解方面辩法释理,对方迫于压力撤诉,保护了民生利益不受非法侵犯。重点保护信托利益,推动司法解释出台。
深圳中院深圳前海某有限公司破产衍生巨额出资补缴案,从规范工商登记流程和进行科学司法鉴定入手,获胜诉判决,成功破解委托人被冒名工商登记签字引发的巨大诉讼风险,保护了公民姓名权和合法财产免受不法侵害。
山东某建设集团与威海某开发公司建设工程纠纷案,推动建设工程工程价款优先权司法解释出台,为《物权法》相关法条的出台奠定了理论和司法实践基础,委托人成功获千万元赔偿,维护了开发商和农民工利益。
在国家出台双碳目标后,,甘当环境公益事业排头兵,助力祖国环境保护。作为一名文物艺术品收藏界的老兵,李宪明律师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投身国家文物跨境追索、保护。曾与该案前期总策划已故刘洋律师一道多方研判、制定诉讼代理策略,积极参与备受海内外关注的福建“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跨国追索案。该案后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认为,讼争的“章公祖师”像属于非法出口的被盗文物,兼具人类遗骸、历史文物、供奉信物等多重属性,反映中国闽南地区传统习俗和历史印记,是当地村民长期供奉崇拜的信物,与当地村民存在特殊情感。同时宣判,判决维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关于奥斯卡·凡·奥沃雷姆(以下简称“奥斯卡”)应返还章公祖师肉身佛像的判决。至此,长达七年的国内追索诉讼圆满画上句号。“章公祖师”肉身佛像追索案,成为中国通过司法渠道跨国追索文物的开创性案例,创设了“中国版”国际司法裁判规则,彰显了中国司法的国际地位。”
作为一名文物艺术品收藏界的老兵,李宪明律师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投身国家文物跨境追索、保护。曾与该案前期总策划已故刘洋律师一道多方研判、制定诉讼代理策略,积极参与备受海内外关注的福建“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跨国追索案。该案后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认为,讼争的“章公祖师”像属于非法出口的被盗文物,兼具人类遗骸、历史文物、供奉信物等多重属性,反映中国闽南地区传统习俗和历史印记,是当地村民长期供奉崇拜的信物,与当地村民存在特殊情感。同时宣判,判决维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关于奥斯卡·凡·奥沃雷姆(以下简称“奥斯卡”)应返还章公祖师肉身佛像的判决。至此,长达七年的国内追索诉讼圆满画上句号。“章公祖师”肉身佛像追索案,成为中国通过司法渠道跨国追索文物的开创性案例,创设了“中国版”国际司法裁判规则,彰显了中国司法的国际地位。”
作为新时代的中国律师,李宪明律师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依法履行律师职责使命,竭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促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李宪明律师始终以“用忠诚诠释担当,用奉献践行使命,为困难群体发声,为百姓保驾护航”的执业信念,树立了良好的律师风范,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真正做到了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