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职 务:合伙人
教育经历:美国天普大学 硕士
工作经历:
刘晓庆是互联网及文化产业里的一位法务老将,曾任阿里巴巴、乐视公司法务副总裁,参与、见证了互联网视频及文化产业的起步和发展,潜行互联网行业十多年,对文化娱乐产业、本地生活领域及互联网行业有关的法律有较广泛且深入的探索和研究。横向跨越影视、演出、体育、音乐、游戏、艺人经纪等文化内容产业,纵向跨越互联网视频、电商、本地生活、电视、手机、汽车等行业,尤其对互联网行业、文化娱乐、本地生活行业有多年的深耕并有开创性研究。
专业特长:
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公司法律顾问
业务成果:
· 网络版权交易合同标准建立。建立和完善网络版权在行业交易中有关合同及授权体系的标准化,形成行业示范作用。例如为香港TVB,《甄嬛传》《潜伏》《归来》等上千部影视剧项目创作、交易、保护等全链路提供法律服务;
· 知识产权、竞争权益保护。主办电视机、机顶盒等硬件终端业内首个著作权侵权案例,业内首个外卖餐饮平台反垄断行政处罚案例,业内首个流量劫持、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案件,形成行业标杆。
· 知识产权运营与管理。多年公司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经验,将公司持有的知识产权,包含版权,商标,域名等无形资产进行确权、运营、保护等全流程管理,让知识产权在法律的框架下在商业中得以应有的价值化,成为商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 产品合规体系建设。围绕互联网产品从研发、测试,上线、下架全流程合规管理,从商标、域名、主体、用户协议,隐私政策等风险全面把关,控制产品风险,及合规运营,保障用户权益;
社会职务:
· 国家版权局有关版权标准技术的专业顾问;
· 第三届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 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
· 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演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 中国电影协会第一届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及调解委员会委员
· 廊坊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