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职 务:高级合伙人
教育背景:华东政法大学 硕士
工作经历:
1、2009.7-2015.7 上海市某法院 民三庭(知识产权法庭)书记员 助理审判员
在从事知识产权律师工作之前,郭杰女士曾在上海某法院知识产权庭工作6年多,处理了700多起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等各类知识产权权属、侵权、合同的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案件。
l 审理的“吉尔生化商业秘密侵权案”获得最高法院举办的第二届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特等奖,《吉尔生化侵害经营秘密纠纷案:高管向原单位长期稳定客户发送跳槽邮件侵害商业秘密的认定》,入选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人民法院案例选》
l 审理的“派诺特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15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审理的《综艺节目类软广告构成商业诋毁的认定》入选最高法院出版的《人民法院案例选》,并获得2015年《人民司法》杂志社2015年案例全国二等奖
2、2015.7-2019.11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2019.12-2022.3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2022.3-至今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律师
201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7年多,共处理了300多件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代理了众多疑难复杂、具影响力的商业标识、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软件等方面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并为多家公司提供合同起草、审核、知识产权交易谈判、侵权风险分析与建议等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为众多高科技企业和多品牌企业以及创意企业等提供全面的法律顾问服务,尤其擅长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化实施、知识产权交易制度架构等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处理,具有卓越的民商事争议解决能力,曾入榜中国优秀知识产权律师榜TOP50榜单。
l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2017年、2018年度优秀律师、2019年“律师之星”称号。
2、2020年入选“知产宝”、“知产力”的中国优秀知识产权律师榜TOP50。
3、2023年荣获新律社评选的2023年度律新社知识产权专业领域“实力律师”品牌之星
4、2024年荣获《商法》2023-2024年“The A-List法律精英”律师新星称号
社会兼职
2020年9月被聘请为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
2020年9月被聘请为协力×法嘉菁英实训营导师
2022年6月作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标准起草人
2022年11月被聘请为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2023年2月成为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2023年4月被聘请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2023年4月作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适用解读》编写委员
2024年6月被聘为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务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
专业特长:
知识产权法、娱乐法、数据法等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
业务成果:
(一)主要业绩
1. 代理被告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商标侵权再审案”:成功推翻二审关于江苏卫视停止使用《非诚勿扰》电视节目名称的判决,获得最高院 2016 年十大典型案件、“2016 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21 个候选之一。
2. 代理原告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做出相对不利禁令的情况下,加入案件代理工作。浙江高院的管辖一审胜诉,上诉到最高院,最终促使各方达成和解。
3. 代理原告苏州稻香村公司诉北京稻香村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两案。
4. 代理被告南京吴良材与上海吴良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提起再审案。
5. 代理全球知名肝检测设备商法国爱科森公司商标无效再审案、商业诋毁再审、商标侵权一审案等三案:成功赢得商标无效再审案最高院胜诉、商标侵权一审胜诉。
6. 代理原告美菱股份集团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案二审:该案件要求原政府宏观经济发展中产生的“字号”共同使用问题,代理美菱集团禁止合肥其他企业主体使用“美菱”字号,二审胜诉。
7. 代理上海家化股份公司“团花”装潢不正当竞争案、“团花”著作权侵权案、“大圣归来”被诉侵权案等三案。
8. 代理被告某海淘网站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再审、一审两案:广东高院再审审查获得胜诉。
9. 代理被害人施耐德公司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案一审二审:协助检察院和法院,做好案件专业工作,将正品组装类的假冒注册商标罪名夯实,最终判决胜诉。
10. 代理被告某知名线上英语培训机构一审虚假宣传案胜诉: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虚假宣传诉讼请求,完全胜诉。
11. 代理原告韩国知名汽车香薰企业提起网络环境下原样模仿类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2. 代理原告韩国知名家居用品企业提起网络环境下原样模仿类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3. 代理被告某新三板企业被诉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迫使原告 0 元和解撤诉:深挖案件证据,利用调解经验,成功谈成不需支付任何费用但仍独享软件著作权的调解方案,原告撤诉。
14. 代理被告美年大健康等与爱康国宾因离职员工引起的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案件审理时间长达 3 年多,代理被告成功对原告的诉请和软件侵权主张提出诸多抗辩和阻击。
15. 代理被告亚拓士、盛大游戏等与原告娱美德的“热血传奇”软件侵权纠纷案:(涉及韩国软件共有权利人处分争议的合同):本案涉及软件原始开发的权利归属、软件许可使用等核心问题,从韩国法规、双方历年来纠纷分析、我国法律法规下的抗辩、合同履行等各角度代理被告赢得超出原预期的局面。
16. 代理原告某互联网公司热血传奇类软件开发纠纷案:围绕证据和软件开发特点,为案件制定细致专业的诉讼策略,与法官审理对象非常匹配,成功扭转之前不利局面。
17. 代理原告 Gopro,Inc 与离职员工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成功和解:成功将案件管辖放在深圳,终赢得了双方和解。
18. 代理原告某全国知名化工企业对离职员工提起上亿元的技术秘密侵权案:经过管辖权一审、二审,成功将案件管辖留在上海,并梳理 180 个秘点,赢得诉讼的先机,客户给予高度评价。
19. 代理委托人全球知名马达公司离职质量经理窃取商业秘密案进行调查与分析项目:对离职质量经理窃取公司技术秘密与经营秘密的事件展开调查,出具维权方案以及法律意见,获得客户好评。
20. 代理委托人武汉某能源公司制定商业秘密保密措施项目:对高尖技术型企业进行商业秘密的培训、访谈,并出具保密措施的制定意见。
21. 代理太仓某设备生产企业被提起商业秘密犯罪调查案:为公司负责人出具商业秘密罪是否构成分析以及应对策略建议。
22. 代理全球知名马斯特热处理企业协助昆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起商业秘密行政查处项目:代表投诉企业协助行政机关梳理商业秘密的秘点,并为行政处罚的构成等提供专业支撑意见。
23. 代理原告一家日本外贸公司提起针对离职员工的客户名单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针对一个被诉日本客户名单,获得 60 万的高额和解金,客户非常满意。
24. 代理全国知名房产企业与中科院脑智研究院的G60脑智科创基地落地项目提供前期法律支持项目: 拟许可的专利、技术等技术价值初步分析、研究院成果归属主体、院校科研成果转化的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前期谈判、合作框架设计等,为客户提示法律风险,争取谈判利益。
25. 代理香港公司引进美国知名IP在中国大陆开设探险主题乐园的全程知识产权落地法律服务项目:分析香港和美国公司签订的协议的漏洞和风险,对市场进行调查,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并给予补救建议。
(二)研究成果
1、在《知识产权法研究》2011年第9卷发表《合同约定“禁止反向工程”条款的效力分析》
2、在《人民司法》2011年第9期发表《未经行政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3、参与上海高院课题并发表《困境、原因与出路:影视作品权属认定的路径分析》
4、在《人民司法》2011年第12期发表《擅自制造他人商标标识损害赔偿额的确定》
5、在《人民司法》2014年第24期发表《商品更换商标后作为样品展览不构成反向假冒商标侵权》
6、在《人民司法》2012年第4期发表《经合法授权的涉外定牌加工行为不侵犯境内注册商标专用权》
7、在《人民司法》2014年第18期发表《摄影比赛主办方就获奖作品是否侵权负较高注意义务》
8、在《人民司法》2015年第8期发表《综艺节目类软广告构成商业诋毁的认定》
9、在《知产审判案例参考》发表《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的认定》
10、在《人民司法》发表《大赛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不侵害他人著作权的合理注意义务的认定》
11、在《人民法院报》发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商标撤销事由及撤销权行使主体的认定》
12、受《中国知识产权报》2015年7月8日采访发表《徐工集团起诉同行“反向假冒”》
13、在上海法院网《知产审判案例参考》发表《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的认定》
14参与上海法院专题调研课题《近似商标及类似商品的认定》
15、参与上海法院专题调研课题《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原告胜诉难原因分析及对策》
16、在浦东法院《判案研究》发表《商业诋毁行为构成要件的认定》
17、在浦东法院《判案研究》发表《网络环境下商业诋毁的新特点及相关主体认定》
18、在浦东法院《判案研究》发表《关联商品构成商标法上类似商品的认定规则》
19、在《浦东审判》发表《2010年上海世博会特殊标志保护问题探讨》
20、参与浦东法院撰写《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示手册》
21、撰写中国中小企业合规指南《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适用解读分论2023年版《企业专利标识标注合规风险研究》
22、受《中国知识产权报》2022年1月28日采访发表《商标来献力 非遗“闹”起来》
23、受《中国知识产权报》2022年11月18日采访发表《“历史名人”商标牌,可不可以打?》
24、受《中国知识产权报》2023年2月24日采访发表《细化注册要件 示明权利边界》
25、受《中国知识产权报》2023年6月9日采访发表《打造“名品方阵” 绽放品牌魅力》
26、受《中国知识产权报》2024年4月12日采访发表《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餐饮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小吃也能培育“大品牌”》
主管单位:国家广电总局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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