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8 11:34
近年来,不知为了什么,有一部分人在网络上造谣、诽谤他人,侵害了他人名誉权。尤为严重的就是对明星的造谣诽谤,说某某有私情、某某出轨、辱骂某某等等。可是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这些造谣生事、诽谤污蔑都遭到了法律的制裁。小编来给大家盘点一下2019年明星名誉权胜诉的侵权案:
1、历时15个月,鹿晗维权终胜诉
2017年10月11日,珠海横琴奥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旗下公众号,发布文章公然捏造造谣鹿晗隐婚生子,并散播虚假事实。2018年4月鹿晗及其团队发现“珠海横琴奥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公众号上发布《鹿晗:入珠手术!隐婚有子!被包养!心机深!信息量太大惹……》的文章,不仅声称鹿晗为讨好金主,下体镶珠,更是称其被王某某老板娘包养,还有一个两岁的儿子”后把珠海横琴奥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历时15个月,该案终于有了结果。
7月17日,法院判决公告:被告该传媒公司公然捏造并散播虚假事实。对鹿晗本人形象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要求被告删除侵权文章,在其运营的社交账号上发表致歉声明向鹿晗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7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合计8万元。
2、安以轩名誉权纠纷案再度胜诉
2018年6月8月,刘某某在个人社交账号中发布了一篇涉及诽谤安以轩女士“出轨”等内容的文章。安以轩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此造谣内容侵犯了安以轩女士的名誉权,刘某某承担法律责任。在2018年7月17日法院判决公开发布后,被告刘某某并没有删除诽谤文章,没有执行法院判决。为维护合法权益,安以轩将其再次告上法庭,该案在2019年7月17日再次胜诉。
7月17日,法院判决公告:被告刘某某因发布诽谤安以轩的文章,被判构成对安以轩名誉权的侵犯,须在其个人社交平台主页置顶位置持续72小时向安以轩公开致歉,并赔偿安以轩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共计人民币60000元。
3、井柏然名誉维权胜诉,免除被告赔偿金
2018年8月知名博主“黑光乍泄”造谣“井柏然和倪妮为合约情人”,随后这名造谣者被告上法庭。
2019年6月28日,井柏然诉任某某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法院判决公告:被告任某某因在其个人微博账号中发布了关于井柏然的诽谤内容,被判构成对井柏然名誉权的侵犯,须向井柏然公开致歉、承担维权成本并赔偿井柏然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及维权合理费用4600元。考虑到被告任某某致歉态度诚恳及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等情况,在被告诚挚致歉并承担维权成本的前提下,井柏然决定免除被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的赔偿责任。
4、林心如名誉权胜诉,所得赔偿6万全部捐出
2017年9月10日,新浪微博账号“娱乐圈慈禧”发布了一条辱骂林心如的文字内容,这一内容在网络上广泛传播,给林心如造成了极为恶劣的负面影响,林心如随即将其告上法庭。
2019年5月29日,林心如名誉纠纷案胜诉。法院判决公告:被告孟*坦因在微博帐号“娱乐圈慈禧”(现已更名为“毒舌娱记”)首页顶置位置发布致歉声明(顶置72小时),公开向林心如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合计人民币6万元整。
2019年6月26日,被告孟*坦已遵照法院判决在其微博首页置顶位置向林心如公开致歉,同时履行了赔偿义务,林心如收到被告赔偿款项当日就委托律师事务所将6万元赔偿款全额捐赠至中国扶贫基金会用于爱加餐公益项目。
5、王嘉尔名誉维权胜诉,赔偿款捐给公益基金会
2018年5月至6月期间,网络用户张某某通过微博账号发布十余篇对王嘉尔的侮辱言论,为维护自身权益王嘉尔把张某某告上法庭。
2019年3月16日王嘉尔名誉权维权一事终于胜诉了。法院判决公告:张某某要向王嘉尔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人民币6万元整。2019年5月8日王嘉尔在收到被告赔偿的6万元后,全部捐赠给了公益基金会,用于音乐教室公益项目。
明星虽然是公众人物,但他们也有自己的隐私。有些东西他们不想说出来,作为追星的我们不应该随便猜测、发布不实言论,更不能因为不喜欢某个明星就发言论辱骂他。最不能忍受的是某些人为了蹭热点发布明星出轨、有私生子等之类的虚假言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应予以打击。俗话说不知详细情况就没有发言权,现在网络传播的太快,虚假言论一经发出会很快得到传播,给被害人造成身心伤害。而作为发出虚假言论的人也难逃法律的制裁,所以最好不要随意造谣、诽谤他人,毕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也要承担后果的。
来源: 无双V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