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8 11:34
近年来,不知为了什么,有一部分人在网络上造谣、诽谤他人,侵害了他人名誉权。尤为严重的就是对明星的造谣诽谤,说某某有私情、某某出轨、辱骂某某等等。可是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这些造谣生事、诽谤污蔑都遭到了法律的制裁。小编来给大家盘点一下2019年明星名誉权胜诉的侵权案:
1、历时15个月,鹿晗维权终胜诉
2017年10月11日,珠海横琴奥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旗下公众号,发布文章公然捏造造谣鹿晗隐婚生子,并散播虚假事实。2018年4月鹿晗及其团队发现“珠海横琴奥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公众号上发布《鹿晗:入珠手术!隐婚有子!被包养!心机深!信息量太大惹……》的文章,不仅声称鹿晗为讨好金主,下体镶珠,更是称其被王某某老板娘包养,还有一个两岁的儿子”后把珠海横琴奥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历时15个月,该案终于有了结果。
7月17日,法院判决公告:被告该传媒公司公然捏造并散播虚假事实。对鹿晗本人形象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要求被告删除侵权文章,在其运营的社交账号上发表致歉声明向鹿晗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7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合计8万元。
2、安以轩名誉权纠纷案再度胜诉
2018年6月8月,刘某某在个人社交账号中发布了一篇涉及诽谤安以轩女士“出轨”等内容的文章。安以轩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此造谣内容侵犯了安以轩女士的名誉权,刘某某承担法律责任。在2018年7月17日法院判决公开发布后,被告刘某某并没有删除诽谤文章,没有执行法院判决。为维护合法权益,安以轩将其再次告上法庭,该案在2019年7月17日再次胜诉。
7月17日,法院判决公告:被告刘某某因发布诽谤安以轩的文章,被判构成对安以轩名誉权的侵犯,须在其个人社交平台主页置顶位置持续72小时向安以轩公开致歉,并赔偿安以轩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共计人民币60000元。
3、井柏然名誉维权胜诉,免除被告赔偿金
2018年8月知名博主“黑光乍泄”造谣“井柏然和倪妮为合约情人”,随后这名造谣者被告上法庭。
2019年6月28日,井柏然诉任某某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法院判决公告:被告任某某因在其个人微博账号中发布了关于井柏然的诽谤内容,被判构成对井柏然名誉权的侵犯,须向井柏然公开致歉、承担维权成本并赔偿井柏然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及维权合理费用4600元。考虑到被告任某某致歉态度诚恳及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等情况,在被告诚挚致歉并承担维权成本的前提下,井柏然决定免除被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