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戡坦言,影视项目中的纠纷一天没有解决,律师内心也很煎熬。这是因为,服务的客户往往有几千万元,甚至几亿元的项目投入,有时候因为出现了纠纷,涉及诉讼,影片就不能如期发行。
此外,不管是哪个环节出现纠纷,导致项目停滞及成片滞后,都是“可怕的事”。高戡解释道,拍摄一部大片,往往需要几百人驻组。如果因为某个纠纷没有解决导致剧组进度暂停,每停滞一天,就可能造成几百万元的损失。
律师在影视领域的价值体现在项目运营的方方面面,高戡说,而用法律保障影视项目的顺利进行,就是最重要的体现。
成为影视人的“自己人”
为了解创作制作规律,让影视人真正把律师当成“自己人”,以更好地为其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曾在英国律所有多年工作经历的沈宏罡对自己和团队提出了高要求。
“律师要离开律所,花相当长的时间到生产拍摄一线去。时间最长的一次,律师全程跟组长达3个月。”沈宏罡团队的每一位娱乐法律师,都跟过剧组或节目制作团队,实际参与各部门工作。
在沈宏罡看来,文化娱乐法律师不能囿于法律人视角和思维闭门造车,必须真正懂行业,才能真正提供行业所需的法律服务。
至今,沈宏罡和团队已经服务了400余部(集)的影视项目,服务对象包括境内出品方、制片方、导演、影视拍摄制作团队、后期及特效公司、宣发公司、广告植入方、艺人经纪等领域客户。同时也为国内众多一线演员、导演参演境外电影提供法律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沈宏罡本人还以策划人、制片人身份参与了多部电影和电视剧的制作。
对此,曾有人说沈宏罡“不务正业”,他听后不以为然。“真正参与过作品的策划开发、生产拍摄、后期制作、发行及相关链条的工作后,才能真正了解影视行业的痛点、细节问题。”他说,“之后再回归法律,用法律思维进行缜密思考,才能真正避免‘纸上谈兵’。”
“娱乐法律师的标签不是自己给自己贴的。”他补充道,“影视人对影视行业律师也有自己的判断,律师对行业的熟悉程度如何,是不是‘自己人’,他们一问便知。”
实践中,沈宏罡注意到,很多制作方从策划阶段、IP(知识产权)获得阶段就会征求律师意见。很多时候,律师的服务从影视项目的孵化和策划阶段就开始了。
这其实是为了从最开始就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沈宏罡解释,一个项目的来源可能是购买了原著小说并委托编剧改编,或是片方有了创意再委托编剧进行创作等。以购买原著小说的情况为例,签署IP购买协议时,就要考虑到原作者、原作者合作的经纪公司,涉及对影视改编拍摄权、署名权以及其他权利的约定。
除了律师,沈宏罡的另一个身份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导师。他将其中一门课设置为“娱乐法”方向,而从选这门课的学生人数上,不难看出年轻法律人对影视娱乐领域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