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语
《摸金校尉》案体现了影视公司与作家之间风险和利益分配的争议。参考《哈利·波特》等例子可知,解决利益之争、平衡各方诉求的手段不仅限于著作权法或知识产权法。合理地运用合同条款可以实现双方利益与风险的平衡,为娱乐文化产业的健康长久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
注释
【1】上海浦东法院在一审中驳回了原告上海玄霆关于被告张牧野等侵犯著作权、合同违约以及不正当竞争的诉求,但认为张牧野的新书封面《摸金校尉》使用了电影《寻龙诀》的先导海报,构成虚假宣传。见(2015)浦民三(知)初字第838号。
【2】因篇幅所限,第二种情形不在本文讨论之范围。相关的案例可参考金庸诉江南之《此间的少年》(2016)粤0106民初12068号。若第二种情形涉及“合理使用”等抗辩理由,可参考宋海燕著《娱乐法》(商务印书馆出版)第二版,第88-112页。
【3】罗琳最终完成了《哈利·波特》系列小说1-7部。而华纳兄弟则根据这七本小说,拍摄了八部同名电影。
【4】关于“期权购买协议”,详见宋海燕著《娱乐法》第二版第六章,商务印书馆出版,第241-259页。
【5】(2016)最高法民再177号。